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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以下稱本會)為積極因應國際間對產業工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之重視,以及配合政府環保與工業發展並重政策之推動,特設置「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工業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委員會(以下稱本委員會)」。 |
| 第二條 |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協助本會會員廠商建立工業安全衛生及環境管理之系統。 二、 工業安全衛生、污染防治及環境保護有關規定事項研究與建議。 三、工業安全衛生、污染防治及環境管理之資料蒐集、研判與提供。 四、工業災害預防措施、污染防治工作及環境管理之相互協助改進與觀摩。 五、適時推動工業安全衛生教育、污染防治及環境管理之研討講習與活動訓練。 六、其他有關事項。 |
| 第三條 |
本委員會之成員由本會會員組成,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理事長遴選聘任之,任期三年,並配合理監事改選。副主任委員若干名,由主任委員提請理事長敦聘之。委員九名由主任委員提請理事長敦聘之,每屆新改聘委員不得超過原委員之二分之一。 |
| 第四條 |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視需要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會聘請或指派之,承主任委員之命,推展本委員會通過辦理之事務活動。 |
| 第五條 |
本會得聘學者專家若干人為本委員會顧問 |
| 第六條 |
本委員會會議以每三個月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 第七條 |
本委員會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並得請政府主管機關補助及向業界籌募之,並由本會統籌支應。 |
| 第八條 |
本委員會對外均以本會名義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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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十五屆理事會 工業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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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委員姓名 |
會員工廠 |
| 主任委員 |
林明儒 |
豐興鋼鐵公司 |
| 委員兼執行秘書 |
徐順德 |
中國鋼鐵公司 |
| 委員 |
杜昭明 |
盛餘公司 |
| 委員 |
吳惠明 |
東和鋼鐵公司 |
| 委員 |
顏明猷 |
威致鋼鐵公司 |
| 委員 |
童坤銘 |
燁聯鋼鐵公司 |
| 委員 |
黃克立 |
春源鋼鐵公司 |
| 委員 |
劉建龍 |
長榮開發網路科技公司 |
| 委員 |
陳天榮 |
華新麗華公司 |
| 委員 |
葉利全 |
桂裕企業公司 | |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技術暨標準研究委員會組織簡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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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
本簡則依據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第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
| 第二條 |
本委員會定名為「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技術暨標準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 第三條 |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有關鋼鐵冶煉、軋製、抽拉、表面處理及剪切技術之研究與諮詢事項。 二、有關鋼鐵製造標準之研究與制訂鋼鐵類標準草案事項。 三、接受政府委託審查鋼鐵國家標準草案與國家標準之修訂工作。 四、協助會員解析有關鋼鐵製程品管與國家標準之疑義事項。 五、新技術、新設備之引進與國外鋼鐵標準傳介事項。 六、有關鋼鐵工業節約能源之研究與建議推行事項。 七、舉辦科技研討會及協調國內技術研究機構合作研究事項。 八、現階段鋼鐵工業整體發展計劃之研究事項。 九、其他有關事項。 |
| 第四條 |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由委員互推(選)之。 委員任期與該屆理、監事任期相同,連聘得連任。 |
| 第五條 |
本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就具有本委員會任務有關之智識與服務熱誠之本會會員代表、專家學者遴選提請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 |
| 第六條 |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由本會理事長於每屆理監事會改選後聘任之,任期與該屆理監事任期相同,連聘得連任。 |
| 第七條 |
本委員會依任務需要,設置「技術研究」與「標準研究」二小組,其小組成員由具有該專長之委員出任。另二小組組織簡則另訂定之。 |
| 第八條 |
本委員會每六個月至少開會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會議主席,必要時得隨時召集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應由副主任委員擔任主席。 |
| 第九條 |
本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視需要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中調兼,辦理本委員會事務。 |
| 第十條 |
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必要時得酌支研究費或車馬費。 |
| 第十一條 |
本委員會所需經費由本會統籌支應。 |
| 第十二條 |
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不得對外行文。 |
| 第十三條 |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規定辦理。 |
| 第十四條 |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報請內政部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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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十五屆理事會 技術暨標準研究委員會委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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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委員姓名 |
會員工廠廠名/校名 |
| 主任委員 |
黃清連 |
東和鋼鐵公司 |
| 副主任委員 |
鄭國華 |
中國鋼鐵公司 |
| 委員 |
程一麟 |
華新麗華公司 |
| 委員 |
陳興時 |
榮剛材料科技公司 |
| 委員 |
陳發熹 |
威致鋼鐵公司 |
| 委員 |
黃連俊 |
豐興鋼鐵公司 |
| 委員 |
吳春濤 |
燁隆企業公司 |
| 委員 |
孫文彬 |
桂裕企業公司 |
| 委員 |
王英一 |
標準研究小組 |
| 委員 |
劉豪上 |
燁聯鋼鐵公司 |
| 委員 |
黃文星 |
成功大學 |
| 委員 |
顧鈞豪 |
台灣大學 |
| 委員 |
吳裕慶 |
台北科技大學 |
| 委員 |
蔡敏行 |
成功大學 |
| 委員兼執行秘書 |
魏豊義 |
中國鋼鐵公司 | |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財稅研究委員會組織簡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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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
本簡則依據本會章程第八條第五款、第十四款及參照行政院「民間企業參與政府經濟事務推行要點」第二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之。 |
| 第二條 |
本委員會定名為「財稅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 第三條 |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 有關稅制、稅法之研究事項。 二、 有關稅務、關務行政之研究事項。 三、有關工業賦稅之研究事項。 四、有關融資、貸款及改善投資環境之研究事項。 五、國家經建計劃之研究與配合事項。 六、有關財稅法令及實務之諮詢事項。 七、其他有關財政事項。 |
| 第四條 |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由理事長遴請本會理事會通過聘任之。 |
| 第五條 |
本委員會設委員若干人,由本會理事會遴聘具有本委員會有關之智識與服務熱誠之本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或其他員工),專家學者擔任之。 |
| 第六條 |
本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幹事若干人,負責資料搜集整理,研究設計與協調督導執行等工作,由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中調兼,必要時得增聘人員擔任,辦理本委員會事務。 |
| 第七條 |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任期均為三年,由本會理事長於每屆理監事會改選後聘任之。 |
| 第八條 |
委員會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應隨時召開,並將會議紀錄報請本會核備,會議所有結論或建議應提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辦理,但必要時得經理事長同意後先行處理,再提報本會理事會追認。 |
| 第九條 |
本委員會得依任務需要,訂立研究專題或設置研究小組。 |
| 第十條 |
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必要時得酌支研究費或車馬費。 |
| 第十一條 |
本委員會所需費用,由本會設法統籌支應,必要時由本會商請會員或有關團體捐助之。 |
| 第十二條 |
本委員會不得單獨對外行文。 |
| 第十三條 |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規定辦理。 |
| 第十四條 |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報請內政部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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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十五屆理事會 財稅研究委員會委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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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委員姓名 |
會員工廠 |
| 主任委員 |
張有福 |
春源鋼鐵公司 |
| 委員 |
楊邱岳 |
高興昌鋼鐵公司 |
| 委員 |
陳鴻智 |
金合發鋼鐵公司 |
| 委員 |
林茂宗 |
燁興企業公司 |
| 委員 |
林於旺 |
金陵鋼鐵公司 |
| 委員 |
謝進南 |
龍慶鋼鐵公司 |
| 委員 |
張景星 |
桂裕企業公司 |
| 委員 |
胡明隆 |
華新麗華公司 |
| 委員 |
陳龍潭 |
燁聯鋼鐵公司 | |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十五屆理事會 技術暨標準研究委員會 標準研究小組委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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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稱 |
委 員 姓 名 |
公 司 名 稱 |
| 召集人 |
王英一 |
標準研究小組 |
| 副召集人 |
黃連俊 |
豐興鋼鐵公司 |
| 委員 |
吳志昌 |
中國鋼鐵公司 |
| 委員 |
邱建榮 |
春雨工廠公司 |
| 委員 |
葉 汶 |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
| 委員 |
葉建成 |
中國鋼鐵公司 |
| 委員 |
林景榮 |
唐榮公司不銹鋼廠 |
| 委員 |
何長慶 |
東和鋼鐵公司 |
| 委員 |
韓宗信 |
漢泰鋼鐵公司 |
| 委員 |
丁培亨 |
威致鋼鐵公司 |
| 委員 |
黃傳宗 |
華新麗華公司 | |
|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電子商務推動小組組織簡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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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以下稱本會)咸認電子商務為國際間日益重視之課題與時勢所趨之潮流,且為積極配合政府推動產業電子商務政策,特設置「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電子商務推動小組(以下稱本小組)」。 |
| 第二條 |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進行鋼鐵產業電子商務技術及市場之研究。 二、擬訂、處理暨推廣鋼鐵產業電子商務相關標準。 三、參加其他國內外電子商務組織之活動。 四、兩岸三地鋼鐵產業電子商務相關事宜之交流與推動。 五、作為本會與政府單位及外界相關機構和廠家聯繫之橋樑。 六、協助及聯繫會員廠推展電子商務相關事宜,提升競爭力。 七、電子商務專業人員之培訓。 |
| 第三條 |
本小組之成員由本會會員及與本小組合作之技術單位組成,設召集人一人,由本會理事長兼任之,任期同理事長任期,副召集人三人,本會總幹事為指定副召集人,另二位由理事長從本小組合作之技術單位代表中遴選聘任之,任期同召集人。 |
| 第四條 |
本小組設委員若干人,由本會理事長遴聘具有本小組有關之智識專業與服務熱誠之本小組組織成員代表擔任之。 |
| 第五條 |
本小組設執行秘書一人,由與本小組合作之技術單位代表中遴選聘任之,承小組召集人之命,推展本小組委員會通過辦理之事務活動。另設小組秘書一人,由本會資訊處理組同仁調兼,輔助小組執行秘書,負責資料蒐集整理、研究設計、管理聯繫與協調督導執行工作,並辦理本小組其他相關事務。 |
| 第六條 |
本會得聘學者專家等若干人為本小組顧問。 |
| 第七條 |
本小組會議以每半年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 第八條 |
本小組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並得請政府主管機關補助及向業界籌募之,並由本會統籌支應。 |
| 第九條 |
本小組對外均以本會名義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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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電子商務推動小組成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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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稱 |
委 員 姓 名 |
公 司 名 稱 |
| 召集人 |
王鍾渝 |
鋼鐵公會 |
| 副召集人 |
吳聖峰 |
鋼鐵公會 |
| 副召集人 |
張新光 |
東和鋼鐵公司 |
| 副召集人 |
吳宗啟 |
中冠資訊公司 |
| 委員 |
闞魯藻 |
網際優勢公司 |
| 委員 |
陳玉松 |
中鋼公司 |
| 委員 |
徐英政 |
高興昌鋼鐵公司 |
| 委員 |
蔡金柱 |
永光華金屬公司 |
| 委員 |
黃耀田 |
燁聯鋼鐵公司 |
| 委員 |
吳 德 |
燁輝企業公司 |
| 委員 |
葉慶偉 |
弘博鋼鐵公司 |
| 委員 |
石孟勳 |
盛餘公司 |
| 委員 |
虞先孝 |
燁隆企業公司 |
| 委員 |
方敦正 |
榮剛材料公司 |
| 委員 |
黃耀誠 |
華新麗華公司 |
| 委員 |
陳朝彬 |
統一實業公司 |
| 委員 |
吳思謙 |
豐興鋼鐵公司 |
| 委員 |
涂文宏 |
唐榮鐵工廠 |
| 委員兼執行秘書 |
黃孟宗 |
金屬中心 |
| 小組秘書 |
何存正 |
鋼鐵公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