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修正「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在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方面,考量業界受疫情衝擊,修正條文將多數業者之登錄期限統一延至112年底,可提供登錄人足夠緩衝之準備時間;業者如完成登錄人及物質資訊等大部分登錄項目,即可取得登錄完成碼,後續再依指定期限完成剩餘項目。

另因限定場址中間產物具有使用侷限性,且暴露風險較易控制,修正條文將放寬得免申請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

附件下載:1100496環保署11082005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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