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機械類產品申請先行放行辦法

本案修正要點:

修正條文第二、三條:依循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所定管制原則及配合實務需求,調整先行放行之產品准駁範疇,並增訂同型式產品再次申請先行放行之例外條件限制。

修正條文第十條:定明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公告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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