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於114年2月20日公告對自我國、中國大陸與印尼進口之不銹鋼板捲(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ll)反傾銷措施落日複查案調查結果。
韓國於114年2月20日公告對自我國、中國大陸與印尼進口之不銹鋼板捲(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ll)反傾銷措施落日複查案作出最後調查結果,決議延長價格具結*(由3年延長至5年)及課徵反傾銷稅措施,其中提到建議對我部分廠商採取價格具結,其他廠商為反傾銷稅率:9.07%。
(相關產品稅則號為7219.12.1090、7219.12.9000、7219.13.1090、 7219.13.9000、 7219.14.1090、7219.14.9000、 7219.22.1090、 7219.22.9000、7219.23.1090、 7219.23.9000、7219.24.1090、7219.24.9000、 7219.31.1090、 7219.31.9000、7219.32.1090、7219.32.9000、 7219.33.1090、7219.33.9000、 7219.34.1090、 7219.34.9000、7219.35.1090、 7219.35.9000、 7219.90.1090、7219.90.9000、 7220.11.1090、7220.11.9000、7220.12.1090、 7220.12.9000、 7220.20.1090、7220.20.9000、7220.90.1090、 7220.90.9000。)
價格具結:即價格承諾措施,意指出口商同意以不低於某一價格向進口國出口產品。
檢附國貿署函文(附件1),韓國駐組函文(附件2),韓國新聞稿(附件3),敬請 卓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