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於114年12月27日公告終結對印尼之「冷軋不銹鋼扁軋產品」調查不予課徵反傾銷稅,並據以對自中國大陸涉案之「冷軋不銹鋼扁軋產品」課徵反傾銷關稅:全體出口商稅率為3.95%,自本公告日起生效,為期5年,敬請 查照並妥為因應。

土耳其於114年12月27日公告,土耳其貿易部進口局於113年6月28日依據第32586(2024/20)號公報對原產地為中國大陸及印尼之「冷軋不銹鋼扁軋產品」(稅號7219.31.00.00.00等21項)啟動反傾銷調查。經查認定自中國大陸之進口產品構成傾銷並造成土耳其產業之損害;另認定自印尼之進口產品雖有傾銷情事,惟傾銷幅度屬可忽略程度,未對土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土國貿易部依據進口不公平競爭評估委員會評估調查結果所做決定及貿易部長核准,終結對印尼產品調查不予課徵反傾銷稅,並據以對自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關稅:全體出口商稅率為3.95%,自本公告日起生效,為期5年。檢送附件為國貿署及土耳其駐組函文,敬請  卓參,謝謝。

國貿署提醒:為避免我國產品遭土耳其反傾銷或反規避調查,切勿涉入本案涉案產品規避土耳其反傾銷措施之行為,例如:進口中國大陸成品卻偽造我國產製或進口半成品進行簡單加工組裝後,偽裝我國產製再出口等違規轉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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