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擬於112年7月14日(五)下午2時舉辦「用電大戶條款定期檢討」意見徵詢會議,敬邀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會員廠踴躍報名參加。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110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滿兩年,本局依本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辦法生效二年後,檢討再生能源義務用戶之範圍,其後每二年定期檢討之。」辦理定期檢討機制,逐步推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投入再生能源利用,為蒐集各界於本辦法實務執行之意見及檢討建議,爰召開本次會議與產業代表及社會大眾進行意見交流,俾利納入本次檢討作業之研議。
時間:112年7月14日(五)下午2時
地點:臺中皇家NTC會議中心多元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21樓多元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