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關單位及金融機構提供相關貸款期限展延,及疫後振興專案貸款持續受理申貸等資金融通措施!

因應景氣低迷,政府相關單位及金融機構提供相關貸款期限展延,及疫後振興專案貸款持續受理申貸等資金融通措施,

  • 延長企業紓困相關金融協助措施施行期間
    • 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者,113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須展延之貸款本金,得向金融機構申請展延6個月;
    • 舊貸展延案件之存單徵提鬆綁、免徵提預估財報等簡化措施,一併延長至113年12月31日。
    • 新聞稿:https://www.ba.org.tw/Notice/Detail/1759?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 修正「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要點」及「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要點」展延貸款期限
    • 原「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長3年」,增訂「前項期限規定,得由承貸銀行視申貸企業實際需要予以展延,惟貸款期限展延後不增加基金應支付之委辦手續費總額。」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融資業務
    • 或撥服務專線02-2559-7171 #3153
       
  • 經濟部「疫後振興專案貸款」持續受理申貸
    • 自112年10月起不提供利息補貼,但仍持續受理中小企業申貸,並由信保基金提供8-10成信用保證、最高利率為2.095%,原申貸經濟部紓困振興貸款事業得借新還舊等條件均維持不變,金融機構將持續受理至114年10月底止。
    • 可電洽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振興轉型輔導專區

 

上述相關措施敬請逕洽詢上述服務專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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