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自即日起辦理「113年度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倘 會員廠有意推薦現職專任教師參加,敬請於113年3月13日(三)前提供推薦名單,謝謝。

教育部自即日起辦理「113年度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倘 會員廠有意推薦公私立技專校院具有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之現職專任教師,敬請協助於113年3月13日(三)前回復推薦人選,以利本會彙整後函送被推薦人之任教學校進行其校內審查作業

詳細徵選規定及推薦須知敬請參考附件資料,謝謝。

  • 推薦領域依被推薦人之研發及人才培育之主要具體成就,分「工程」、「電資」、「人文、設計、藝術」、「商管及民生」與「農業科學、生技及護理」五個領域受理。
     
  • 被推薦人條件:
    • 全國現任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之專任教師。
    • 未曾獲頒本獎項者。
    • 於近十年內實務應用研發或研究具體績效傑出,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卓著貢獻。
    • 個人或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或研發成果,對產業之技術發展或創新具有重要影響價值,並能反饋於實務教學與專業技術人才培育。
    • 個人或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或研發成果,發揮促進產學緊密連結合作之效益,並對技職教育人才培育有卓越貢獻。
  • 不得被推薦者:
    • 具教師法所列消極資格之一。
    • 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消極資格之一。
    • 曾受刑事處分或最近五年內平時考核受申誡以上處分。
    • 曾違反學術倫理或尚在調查程序。
    • 曾被撤銷或廢止國家產學大師獎。
  • 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https://masteraward.moe.edu.tw/index.aspx?lang=cht
     

附件:教育部「113年度國家產學大師獎」徵選規定及推薦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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