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114年2月17日函通知自即日起受理碳費徵收對象自主減量計畫之申請。
環境部於114年2月17日函通知:「環境部自即日起受理碳費徵收對象自主減量計畫之申請」。
※提醒:
- 申請自主減量計畫應先申請「碳費徵收系統管理平台」帳號開通,並於該平台填報上傳自主減量計畫相關資料後,再檢具相關申請資料(一式三份)發文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 如有帳號申請或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環境部計畫委辦單位:環興科技公司 簡小姐(電話:02-2769-1366 分機08616);
如有涉及法規問題,請洽環境部(電話:02-2322-2050,游小姐分機66812、葉先生分機66822、林先生分機66811)。
- 今(114)年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後續須經環境部審查通過),並於次(115)年4月30日前向環境部提交前一(114)年之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執行報告),且符合年度指定目標之執行進度者,次(115)年5月可適用優惠費率申報及繳納前一(114)年度排放量之碳費。
114.02.17 環境部函通知自即日起受理碳費徵收對象自主減量計畫之申請.pdf
※環境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