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7月29日、8月19日、8月26日及9月3日分別於桃園、台南、彰化及新北市辦理「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管理說明會」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規定,運作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訂定子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勞動部於 113 年 6 月 6日已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包含調整應報請備查頻率、增訂動態報請備查等事項,另委託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自7月起辦理分區說明會將針對優先管理化學品法規內容及報請備查實務等進行重點說明,歡迎有興趣會員廠逕行報名參加。
會議相關資訊及簡章: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5/188890/post
各場次時間:
場次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報名網址 |
桃園 |
114年7月29(二) |
13:15 ~ 16:30 |
經濟部大園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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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
114年8月19(二) |
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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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 |
114年8月26(二) |
彰化縣工業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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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 |
114年9月3日(三) |
板橋區農會 |
- 本說明會全程免費,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 114年6月13日(五)上午9時起至額滿(各場次80名)截止,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活動前一天將E-mail發給報到通知與報到編號。
- 本次說明會不提供書面資料,上課資料會隨同報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