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再生綠色產品採購績優表揚」申請資訊

為表彰企業進行綠色採購,進而引領國內導向循環經濟模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依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資源再生綠色產品推動暨審查作業要點」第十一點:「學校、政府機關及民間企業得於每年一月底前向本署提出資源再生綠色產品採購績優表揚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各廠如有採購取得經濟部認證之「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得於115131日前,向該署提出資源再生綠色產品採購績優表揚申請。

採購績優表揚申請相關資訊:https://sdd.nat.gov.tw/g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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