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就徵收122條款臨時關稅發布指引事,敬請 查照並妥為因應。

對應《1974年貿易法》第 122 條臨時進口附加稅,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於 2026 年 2 月 23 日發布的最新關稅指引,重點摘要如下:

加徵稅率:對進口物品加徵 10% 的從價關稅。
實施期間: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凌晨 12:01 起,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凌晨 12:01 止(共 150 天)。
適用範圍:除特定豁免項目外,適用於所有國家的進口產品。

豁免項目及對應申報稅則:

  1. 在途與特定時限豁免 (Heading 9903.03.02)
    • ​在途貨物: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凌晨 12:01(美東時間)前,已在最終運輸模式的裝貨港裝船並在運輸途中者 。
    • 截止限期:上述貨物必須在 2026 年 2 月 28 日凌晨 12:01(美東時間)前,進入消費申報或從倉庫提取消費,方可豁免 。
       
  2. ​宗教與特定農產品 (Heading 9903.03.04),以下產品若符合特定稅則號列(HTSUS)或用途即可豁免:
    • ​​宗教用途:
      • 香櫞(Etrogs,0805.90.01)。
      • 日期掌枝、香桃木枝或其他宗教植物材料(1404.90.90)。
      • 宗教用麵包、糕點、餅乾、布丁(1905.90.10)。
      • 聖餐餅、密封蠟餅、米紙等宗教用品(1905.90.90)。
      • 宗教用之非柑橘類精油(3301.29.51)。
         
    • ​食品與果汁:
      • 冷凍熱帶水果(0811.90.80)。
      • 巴西莓(Acai,2008.99.21)及其飲料製造製劑(2106.90.99)。
      • 單一柑橘汁(不含橙、葡萄柚、檸檬、萊姆)、椰子水或巴西莓汁(2009.31.60、2009.89.70、2009.90.40)。
         
  3. ​民用航空器與零組件 (Heading 9903.03.05)
    • ​航空用品:包含民用航空器(非軍用)、其引擎、零件、組件、子組件,以及地面飛行模擬器及其零件 。
    • 備註:報關人須保留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
       
  4. ​工業、金屬與車輛項目 (Heading 9903.03.06):
    • ​金屬製品:鐵、鋼、鋁及其衍生製品 。
    • 運輸工具:乘客車輛(轎車、SUV、CUV、迷你廂型車、貨車)、輕型卡車及其零件 。
    • 重型車輛:中大型卡車、巴士及其零件 。
    • 高科技與材料:半導體產品、半成品銅及高比例銅衍生產品、木製品 。
       
  5. ​貿易協定與區域性豁免:
    • ​北美貿易 (USMCA):原產於加拿大或墨西哥,且根據 USMCA 協定免關稅進入美國的產品(9903.03.07, 9903.03.08)。
    • 中美洲貿易 (CAFTA-DR):原產於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或尼加拉瓜,且符合原產地規則的紡織品或服裝(9903.03.09)。
       
  6. ​人道、資訊與個人用途:
    • ​個人行李:入境旅客隨身行李中的個人使用物品 。
    • 人道捐贈:由受美國管轄之人士捐贈,用於減輕人類痛苦的食物、衣服、醫藥等(9903.03.10)。
    • 資訊材料:出版物、電影、海報、唱片、照片、微縮膠卷、磁帶、CD、藝術品及新聞通訊等(9903.03.11)。
       

​特殊處理規則:

  1. 第 98 章條款:原則上不適用附加稅,但 9802 節下的維修、加工或境外組裝價值部分仍須課徵 。
  2. 保稅區 (FTZ):2026 年 2 月 24 日後進入保稅區的非國內狀態貨物,必須申請為「特許外國狀態」(Privileged Foreign Status) 。
  3. 退稅 (Drawback):此項第 122 條附加稅可申請退稅 。
     

​若申報行包含多項關稅條款,申報順序 (HTS Sequence)排列:

  1. 第 98 章(如適用)。
  2. 第 99 章附加稅 。
  3. 貿易救濟措施順序:Section 301 → Section 122 (本次新增) → Section 232 → Section 201 。
  4. 第 1 至 97 章原始稅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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