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自115年4月2日起對進口「熱軋扁鋼」(Hot-rolled Flat Steel)採行最終防衛措施至117年9月13日止
有關埃及自115年4月2日起對進口「熱軋扁鋼」(Hot-rolled Flat Steel)採行最終防衛措施,並採為期三年之複合稅(從價稅及從量稅並行,採稅額高者課徵)至117年9月13日止,稅率將逐年遞減以實現漸進自由化。
各年從價稅率及從量稅分列如下:
- 第1年(自115年4月2日至115年9月13日):從價稅: 13.6%、從量稅:每公噸76美元;
- 第2年(自115年9月14日至116年9月13日):從價稅:13.5%、從量稅:每公噸75美元;
- 第3年(自116年9月14日至117年9月13日):從價稅:13.4%、從量稅:每公噸74美元。
埃及前於114年9月14日起即對旨揭產品(稅號7208.10、 7208.25、 7208.26、 7208.27、 7208.36、 7208.37、 7208.38、 7208.39、 7208.40、7208.51、 7208.52、7208.53、 7208.54、 7208.90、 7211.14、 7211.19、 7225.30、 7225.40、 7226.91、7226.99 )實施臨時防衛措施,此期間將併入最終措施之總期限計算。
檢附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函,請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