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115年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職業安全衛生法及11部配套子法
勞動部自115年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更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象徵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正式由「事後處理」邁向「源頭預防」,全面提升勞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及工作尊嚴。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多偏重於事故發生後之監督檢查及裁罰,本次修法將安全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之安全文化,同時也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