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7月14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
環境部於7月14日正式發布「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幫助事業及學研機構投入創新技術,公私協力邁向 2050 淨零排放目標,本辦法共計 15 條文,核心規範如下,同時強調對於本補助辦法第 3 條所訂補助項目,環境部將依該條第 2 項規定另行於官網公告具體的補助計畫、申請期間與經費支用範圍等細節,供補助對象提出申請。
- 補助對象:全面納入法定事業(含公司、行號、工廠、民間機構、行政機關(構)等)以及公私立大專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
- 聚焦減量與調適項目:補助範疇包含轉換低碳或無碳燃料與製程、節能措施、二氧化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負排放技術、CBAM 因應,以及創新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研發等。
- 明定不予補助事項: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屬事業法定義務(如盤查登錄、已核定碳費徵收對象自主減量計畫範疇、增量抵換、強制性碳足跡)者,不予補助。
- 補助上限與資訊公開:補助金額以全案總經費的 50%為上限。受補助案需配合成效評估,且資訊將按季公開於環境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