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於115年7月17日公告對原產或出口自我國、越南及中國之鍍或塗鋁鋅其他合金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展開反傾銷調查。

  1.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函,馬國於本(115)年7月17日起正式對原產或出口自我國、越南及中國之鍍或塗鋁鋅其他合金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flat rolled product of other alloy and non-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and zinc)展開反傾銷調查。
     
  2. 本案受調查稅號:7210.61.1100、7210.61.1200、7210.61.9100、7210.61.9200、7210.61.9900、7212.50.2300、7212.50.2400、7212.50.2900、7225.92.9000、7225.99.9000、 7226.99.1900、7226.99.9900。
     
  3. 本案申請書所列之利害關係人可於115年8月17日前至馬國政府之「貿易救濟調查管理系統」(TRIMA)系統提交答卷及意見等書面資料。倘未列於本案之申請書,但有意參與調查之我國生產商或出口商,最遲須於115年8月3日前,透過電郵向馬國政府登記並索取問卷。

檢附馬來西亞代表處函、馬國政府通知及其附件(聯邦憲報),請參考下列連結,並請妥為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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