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函通知,申請自願減量方案如採「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減量方法時,應檢具「使用 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表」提出申請。
環境部113年7月10日函通知略以,申請自願減量方案如採「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減量方法時,除規定之申請資料外,應檢具「使用 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表」提出申請。
相關說明如下:
- 依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第4條第5款規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文件」。
- 以「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減量方法提出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案,因無須經第三方查驗機構確證,為使申請單位確認所提申請案符合規定,爰訂定「使用 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表」,並指定為管理辦法第4條第5款規定之文件。
- 國外減量方法: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中文版ver15.0)
- 國外減量方法: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英文版ver16.0)
- 使用 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表.pdf
-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自願減量專案表單下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