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最終認定,依終判之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檢送財政部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最終認定,依終判之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1. 本案中國大陸部分鋼廠獲判傾銷差率16.10%,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傾銷差率為20.15%。
  2. 本案利害關係人如欲對公告內容表示意見,可於公告日起20天內將書面資料正本送該部關務署。
  3. 本案將由經濟部就產業損害進行最終認定,財政部於接獲經濟部最終認定通知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4. 本案最終認定報告可至關務署網站查詢或下載:https://web.customs.gov.tw/singlehtml/717?cntId=cus1_179457_717
TOP